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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1-07 21:59    文字:【】【】【

  首页·恒彩娱乐挂机·首页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14)。从产品风味看,公司产品主要属于休闲食品中的细分行业泡卤休闲食品。

  近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方式日益多元化、休闲化,休闲食品俨然已经成为人们日常食品消费中的新宠,我国休闲食品产业进入不断改进和创新的发展阶段。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6年-2020年,我国休闲食品行业市场规模从8224亿元增长至1298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2.09%,2021年我国休闲食品行业市场规模可达14015亿元,增速同比放缓。与此同时,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了消费者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重点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重要政策,旨在促进优质食品企业健康发展,严控食品质量安全,打击行业生产乱象。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必须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的正确引导下,不规范或无法承担合规成本的中小企业将被淘汰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具有较高产品知名度和良好市场信誉的品牌企业将进一步确立和扩大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业务为泡卤风味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业务发展已逐步形成以泡椒凤爪为主,猪皮晶、豆干、花生、竹笋等为辅的泡卤风味休闲食品系列,其中泡椒凤爪为公司的主导产品。

  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主要采用“以产定购”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门具体负责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商的遴选及评价事宜。其中,使用数量较大的主料(鸡爪、猪背皮、黄豆、花生、竹笋等)、包装材料(袋、箱等)及关键辅料(如小米辣)等由母公司统一采购,而对产品质量影响不大的低值易耗品等可由子公司下设的采购部门个别采购。此外,为拓宽采购来源,降低原料成本,有友进出口公司负责开展国外原料采购业务。有友进出口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较小,未来随着相关业务的发展,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原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所生产的泡卤风味休闲食品属于快消品,对产品的新鲜度和口味要求较高,公司目前基本采用“以产能为基础,产销结合”的生产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年度业绩目标及产能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在年度生产计划框架下,计调中心根据有友销售公司制定的月度销售计划、每周的经销商订单和配送计划以及促销、推广等活动安排相应的产品生产并及时发货,使公司的库存商品维持在相对合理水平,在保证发出产品的新鲜度的同时避免库存积压。公司的生产组织主要分为泡制(卤制)加工、包装、杀菌三个环节,其中对于水产品、蔬菜类食品一般采用高温杀菌的方式,而对肉制食品(水产品除外)则通常采用辐照方式进行杀菌。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有友销售公司(含子公司)专门从事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渠道建设工作。目前公司采用以线%以上),线上渠道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经销商覆盖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现代零售渠道、传统零售渠道和特殊渠道等,公司产品在由经销商销售并配送至大型卖场、连锁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零售终端后,由消费者进行购买,形成完整的销售链条。公司目前的线上渠道主要是各电商平台,是公司经销模式的有益补充。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41.9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60.05万元,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938.97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0号)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友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454.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制造”)/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销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北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账户6683、6622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的专户。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已于2022年9月销户。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且投入使用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16,439.88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212.8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227.0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CQA2035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439.8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友制造及有友销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了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350.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有友食品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友食品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有友食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及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相关铺底流动资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予以解决,因此在计算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时,已剔除项目投资构成中的铺底流动资金6,763.63万元。

  注5:本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金管理产品: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19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注: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所涉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9月完成注销。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保荐机构认为:有友食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注: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总理财额度,适用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 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20,000 万元,未超过当时股东大会审批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廖朝理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其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3年3月30日,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鹿有忠、鹿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验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该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鹿有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拟租赁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院查封、抵押等纠纷及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拟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鹿有忠先生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的房产作为办公使用,拟租赁房屋的面积共计1213.98平方米。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费用支付等事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本次租赁房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毗邻核心商圈和交通枢纽区,能满足公司集中办公、对外交流及品牌展示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内容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有友食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3年4月1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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